[網路行銷]越是明確的,就越容易被舞弊…-三十而慄

越來越多品牌大廠漸漸的把廣告行銷預算轉移到網路上了,因為傳統單向的廣告模式,單向的,很直接,而且用戶沒有拒絕的權利,而網路上面的,可以是互動的,間接的,精準定位的,可數量化計價的,甚至是可以產生共鳴的「遊戲」,這代表什麼意思呢?

其一,數位時代的來臨,越來越多人無時不刻都掛在網路上面,彷彿一失去了電腦與網路活不了似的,而確實也是如此,MSN、QQ、skype等工具漸漸取代了電話,如果手機掉了,似乎不在像過去那麼嚴重,而網絡線路不通了,那才是真正與世隔絕…

其二,因為成本效益的考量,尤其是經濟不景氣的時候,許多的企業越來越重視所花的每一分費用所能帶來的實質效益,而傳統不管是電視廣告或者是報章雜誌等大眾傳播媒體所能夠提供的,如同一個大禮包,除非拆開來看,否則永遠不知道其價值,又因為無法分割,因此價格甚高,只是實際的所能產生的效果,往往差強人意…

所以,網路化的廣告讓廣告主們看起來似乎特別的有吸引力,因為以往到了月底或者年底真的要衡量實際效果時,所有的數據指標清清楚楚,一覽無疑,再也不用擔心如何去「編制」出檢討報表,而且,如果說某些產品或者服務,甚至是專為某些區域所特定舉辦的推廣專案活動,也更方便了,因為網站上可以透過特定區域的IP位址做定向;甚至如果擔心一大筆的行銷廣告費用花了出去就像打水漂一般,那麼廣告主可以根據廣告的實際曝光數量,或者實際註冊使用的人數,甚至是實際消費之後再拆成的方式支付廣告費用等等,就是所謂的CPC(Cost Per Click)、CPA、CPS等行銷方式…

我想許多行銷或者是管理者都明白這些道理,然而呢?或許這只知其一,不知其二…

試想,如果你是一個網路行家的話,網站的CTR(Click Through Rate,或稱為點擊率)平均有多高呢?先讓大家看看Facebook的CTR平均是0.04%,也就是說有10,000人看過這個網頁,僅有4個人click了那一則文字廣告連接,而其他諸如myspace也僅僅只有0.1%而已,如果用這種方式來計算,那麼只有兩種情況,第一個,就算接了很多廣告,該網站也無法達到損益兩平,我們可以以一個點擊美金0.1元來計算看看,第二個,這些網站根本接不到廣告,因為網站廣告效果很差…

所以,既然可以很明確的計算出數量,很自然的,就越容易被作假舞弊,變成「有行沒有銷」…

這也是網路產業比較黑暗的一面,也是出於生存的無奈,何況更多的服務都是免費的,所以只好想辦法創造點擊率、註冊量,而且「假的跟真的一樣」,IP量可以分佈的很均勻,而且來路以及退出的路徑都可以模擬出來,甚至,某些聯盟專門幫這些網站廣告平台製造點擊率以及註冊量,他們透過大量的server以及大量的工作人員,透過proxy或者相關的方式,產生出大量的IP數據,並且倒賣給這些網站平台,同時從中獲得的高額的報酬…

所以,如果千萬不要當冤大頭,有知名度的網站雖然貴了一點,還是廣告投放的首選,同時最好能夠跟你的收入掛鉤,但這也不是唯一保證,尤其是某些上市的網站,由於面臨了股價的壓力,因此不得不出此下策,所以囉,如果一直都做不出效果來,還是趕緊換一個網站吧…

或許這也是告訴我們,不要太過於相信數據化的東西,因為越容易表達的,就越有作弊的空間,網路廣告如此,而企業的財務報表也是…

看我的相關文章:<網路行銷廣告如何避免當冤大頭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