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技術]P2P看起來很美,卻往往跟盜版畫上等號…-三十而慄

或許你不知道什麼是P2P(peer to peer,或稱點對點傳輸)技術,但是你一定使用過這種技術,因為這個看似艱深的技術其實就隱身在你的電腦上面,你的電腦裡面一定有幾個即時通工具,比如說MSN、skype、QQ之類的,這就是一種P2P的其中一種運用,透過一個類似中控中心的協調,讓所有的用戶彼此交換訊息、互通資訊與檔案文件…

此外,這也是拜網路數位化趨勢的便利性所賜,不敢說全部,但是應該有比例很高的人數都從網路上面找到共享的數位內容(比如說:電子書、音樂、影片、遊戲等),而如果找到了動輒100MB以上的好東西,總不能直接透過http下載,所以emule、eDonkey、BT、迅雷等等這些工具就派上用場了,不僅僅同時可以從多個下載點下載,還可以resume斷點續傳,而其實這就是最常用的P2P功能了…

關於P2P的技術,現今已經非常成熟,克服了所有intranet傳送錯誤、節點(node)定義與規劃以及下載檔案完整性檢查與切割問題,在此就不在多說,可以在google上面就可以找到一堆,而也因為P2P技術的加持,所以其實全球網路的流量數很多都來自於P2P,也有人稱P2P已經徹底的統治了internet,或許言過其實,然而P2P的影響力可見一般…

然而,問題也出現了,既然P2P技術功能看起來如此的美好,卻為什麼沒有被知名網站所運用,而且經常跟「盜版、違法」扯上關係呢?

先來看看P2P技術的特性,透過一個協定可以把一群人串在一起,這些人所擁有的資源可以共享,尤其當你想下載一個高品質的影片時,只要在這個群裡面搜尋,就會把有這個影片的電腦全部列出來,然後系統會判斷切割,然後分別從不同處下載取得這個影片,在完整的下載之後,這部影片的檔案會自動組合,而這個群裡面擁有這個影片的人數越多,下載的速度也越快,這就是大家共享的不只是內容檔案,還包含了電腦的儲存空間以及頻寬(bandwith),而提供服務的網站,僅需要提供這個串接大家的平台,然後宣導大家來加入…

為什麼要這樣做呢?我們可以看到目前網上諸多VOD(或稱MOD)網站,她們最大的開銷來自於server與bandwith,因為需要龐大的storage,需要滿足每一時每一刻眾多的瀏覽人數,而在入不敷出之時,只好打用戶電腦與頻寬的主意,讓每個用戶變成一個服務點,此舉不僅對服務方有利,用戶端因為瀏覽的順暢度提升以及下載速度變快,也因此樂於接受,正所謂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然而內容的源頭首先出了問題,因為未經授權,就擅自在網路上面流傳開來,所以我們經常聽到有用戶因為提供這些資源而受到版權的控訴,而這個平台的提供與維護者呢?它可以選擇撇清責任,因為他並沒有存放任何檔案在其server上面,也沒有名正言順的鼓吹大家共享這些盜版內容,然而終究脫離不了關係,走在灰色地帶豈有完全規避得了之理,甚至還有巧用這種灰色地帶之嫌疑,這就是P2P目前存在最大的問題之一…

再者,因為用戶不見得了解P2P的技術涵義,因此往往在使用了之後,發現一些私密的檔案文件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外洩,另一起爭議由此而起,就是所謂「隱私權」的問題…

所以說,即使是在美好的事物,如果不被妥善的利用,適當的教育宣導,都可能會有負面的影響,這種狀況完全在P2P功能技術上面體現,導致檯面上的網站或者企業抱有疑慮,而導致聞P2P色變,甚至某些國家地區直接視P2P為違法行為,甚為可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