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圖書出版發行的監管制度…-三十而慄

記得上中學的時候,因為當時的校風較為開放,因此總會從老師們的介紹中得知一些所謂的「禁書」,這些禁書只得透過一些地下管道或者是路邊的移動書販銷售,而他們經常成為警方查緝的對象,因為這些書籍在當年台灣戒嚴的時代,是有違當時的社會風氣的,而隨著時代慢慢的演變,這種輿論規範才慢慢的解禁...

這幾年,因為工作的關係頻頻進出中國內地,因為不習慣內地的圖書排版、印刷品質,所以每次回到台灣總是隨身攜帶了兩三本書過來,而每次進海關的時候,總是免不了這些書籍被海關人員一翻再翻,確認沒有任何可能存在的問題,才予以放行...

雖然我所攜帶過來的書籍是繁體又是直排印刷的內容,但是每當我閱讀過後,總還是在員工之間造成一個廣泛的流傳,他們只會出現一種想法,為什麼我們買不到、接觸不到這些書籍呢?

說到這個問題,就免不了要提及內地的圖書出版與發行監管制度,圖書是一種知識的傳播工具,也是一種思想的傳達方式,顯然在內地這是屬於嚴格監管的一個環節,外人會覺得不可思議,但面對這麼幅員廣大,且普遍人民素質、文化有待提升的國度,這種監管或許有其必要性,在此不多做評論...

因為過去幾年我們雖然從事網路行業,但因為屬於圖書電子化的網站,所以經常會跟出版社打交道,也曾經試圖想把一些網路上的優秀文學作品出版發行,但至少到目前為止,我們只做到在台灣、香港等地出版發行的程度,在內地,正因為種種的限制以及盜版問題,所以並無真正的付諸行動...

首先,在內地圖書出版就跟經營網站一樣,根據《出版管理條例》,需要向新聞出版總署申報並完成審批手續,依據業務的不同取得出版許可證或者是音像製品許可證,這才能成為一家合法的出版社,而出版社印製了圖書之後,還需取得出版物經營許可證,才能發行、批發並且販售圖書...

出版社成立之後,因為圖書的出版量受到管控限制,所以圖書、雜誌、期刊出版之時,受到書號以及刊號的限制,這就如同一胎化的準生證一般,沒有取得書號以及刊號的圖書一律不得出版發行,而各出版社的書號使用還需經過主管新聞出版行政部門的審核,針對書號的申請與取得還有更為深入的規範,然而,這造就了一種現象,一些民營出版公司因為握有主流的作者以及版權資源,因而跟這些出版社購買書號的情況,書號的價格根據出版社的大小而異...

這種規範也造就了一些握有書號、刊號的出版社,僅出售書號、刊號,而不實際的出版圖書的現象...

舉凡在書店內我們所看到的暢銷書,幾乎都循這種管道出版發行,根據出版科學研究所的測算,目前內地至少有90%以上來自於民營的出版公司,這些遊走在灰色地帶的民營出版公司,其實對於內地的出版市場貢獻相當大,而今年四月六日,新聞出版總署對外公佈的《關於進一步推動新聞出版體制改革的指導建議》之中,我們才看到了官方首次肯定這些民營出版的貢獻,並且承認他們存在的地位...

然而,針對書號申請的開放,是否讓民營出版公司也能夠取得出版權並無提及,只是鼓勵民營出版公司與現存的出版社加強合作,點到為止...

當然可以預見,這個指導建議已經是一個傾向開放的前哨,或許在官方一些配套措施規範的完善之後,出版權的開放指日可待,而內地所能出版發行的圖書也會出現多元性發展,屆時內地將進入另一個知識爆炸的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