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保护,不过徒有虚名-三十而慄

"桔子"这个品牌一定不陌生,它随着苹果iphone的上市着实在市场上火了一把。"桔子"手机,无论是手机的外观、屏幕大小、品牌商标还是iPhone引以为傲的多点触摸,甚至是其官方网站,都模仿苹果模仿得惟妙惟肖。很有意思的是,这款手机在国外相当畅销。而在电脑商城里面类似这样的商品几乎可以用琳琅满目来形容。

为什么模仿品可以如此光明正大的存在与市场,为何苹果这样强大的世界级公司对这样的模仿和仿制束手无措,只能将市场与人分享,甚至是被占便宜?

在发达国家里,存在着一支强大的游说力量,宣称所有的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台湾地区称为智慧财产权)都是对商业有益的,使公众受益最大,也是技术进步的催化剂。而专利似乎是知识产权中最鼓励创新的一个。

尽管专利要求其中的关键内容公开,但世界范围内的绝大部分权利者都还是对它趋之若鹜,因为用公开换来的是国家保障的一种一定时间的合法权利,更重要的是一种排他性的权利,这似乎意味着获得专利就能在市场上取得独占地位,而理论上确实如此:

取得专利,除了可以绝对性的占有市场,产品也会因为专利之名而获得更高的附加价值,以专利之名以更高的价格赚取更多的利润。如果有竞争对手稍微越雷池半步,尽管只是嫌疑,也能理直气壮的将其束之法律手段,不论是从商誉还是从经济能力上都能对对手造成严重的创伤。

因此,每个有影响力的公司中几乎都有专门的知识产权部门,并拥有数量庞大的员工在极尽脑汁的将所有可能的都申请例如专利这样的知识产权保护,同时也在不断全面的收集着一些信息和资料,这些信息可能将来会是某个诉讼案件的有力证据,也可能仅仅是给别人制造些麻烦取得些许利益的手段。

然而,在世界范围内专利侵权官司此起彼伏,及认为专利保护是否过度激烈辩论的掩盖下,更多的却是在专利权之下无法获得保护,甚至只是徒增商业风险的事实。

专利申请到获得的周期相当的长,抛开各种可预估的不良因素后,发明专利最快的速度也需要一年多,一般动辄就需要2-3年的时间,最快的可能属外观设计,至少也需要好几个月的时间。如果为了加快取得速度申请了提前公开,那么在这漫长的等待中,商业风险之大可想而知。

另外,一个专利侵权官司打上几年都很难有结果,在现有专利制度之下要真正实现维权那是难上之难,而且在漫长的诉讼战中,对方很有可能已经因此获得了经济或名声实力上的积累,或得到一些意想不到的利益。

况且专利证书真的不见得能在劳民又伤财的专利侵权诉讼中获得较高的胜诉几率,因为某些商家在技术或外观所做的一些特别变动通常就能规避现有专利制度的限制,如今遍地的山寨事实有力的证明了这一点。

市场上遍地火热开卖的山寨产品,是对目前包括专利制度在内的知识产权制度最大的讽刺。而专利制度的存在,从鼓励创新的初衷到放任山寨如火如荼的现在,专利保护,如今还在保护谁?

P.S.:

不论专利保护到底是支持的人多,还是反对的人多,也不论这个制度好与坏,专利制度作为一个既存的法律,就应当实现其基本的价值,提供其承诺的保护。当我们过度的注重专利保护的过度,而忽略了其保护不力的现实时,造成的结果会比保护过度严重得多。

下一篇文章,我会继续和大家探讨有关知识产权的问题,话题将转移到对知识产权战略的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