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美國SEC宣佈,將今年7月31日到期的禁止無擔保放空(Naked Short Selling,內地稱之為裸賣空)臨時性法令延伸為永久性有效。
何謂無擔保放空呢?一般的賣空就是預測未來股價將會下跌,因此先行借入一家公司的股票並予以出售,待股價下跌後再購回等量的股票,然後還給借出者,藉以賺取其中的價差;而所謂的無擔保就是在沒有借得股票前就開始售股,然後在售股後一段時間內平倉。
自這種制度開放以來,無擔保放空(naked short-selling)一直是華爾街上的謎團,但確鑿無疑的事實是,財務有缺陷的公司一旦遭到空頭的打擊,就會不停地嚷嚷,它們不僅是一般空頭的受害者,更成了無擔保放空的受害者,因為量可能非常大,對股價造成劇烈衝擊,甚至可能因此導致企業倒閉,普遍認為雷曼兄弟公司就是這種行為的受害者之一。
而SEC的法令中還包括以下要求:券商在賣空操作時必須迅速購買或借得相關證券。同時,SEC已開始考慮採取一些新的措施來限制常規的賣空操作,因為常規賣空也是導致股市價格急速下挫的原因之一。
在這些不斷的新聞報導背後隱含著什麼意涵呢?
我看到了對於過度的金融創新的一種反思,無擔保放空只是華爾街金融創新的一種,它也不是導致這場罕見的金融危機的唯一因素,但從金融危機的根源來看,包括無擔保放空在內的過度的金融創新,確實是本次危機的罪魁禍首!
無擔保放空等金融創新工具大行其道,這是因為美國一直鼓勵資本市場自由交易,一切都讓市場機制來自由決定,所謂的「an invisible hand」,所以雖然對這類風險較大的金融工具有期限限制,但還是允許它的存在。而打自雷曼兄弟的事件爆發之後,美國SEC也看到這種金融創新水可載舟亦可覆舟的一面,並且宣佈了一些短暫性的管制法案,希望藉由市場干預的舉動,以期能夠抑制金融危機的惡化。
為什麼說如同無擔保放空等金融創新工具是金融危機的幫兇呢?在一個完全開放的自由金融市場,並非只有多頭走勢才能賺錢,試想空頭者的期待是什麼呢?當然就是最大的報酬,而空方最大的報酬無疑是股價趨近於零,最好是進入倒閉清算的階段,這意味著他們借入股票的成本接近零,因此如何打壓股價也成為了空方獲得最大報酬的主要考量。
或許這已經是超越了金融創新的界線,違背了有效理性的市場規律,甚至是部分少數投資分子的創新陰謀,因此過度的自由還是可怕的,合理的規範、有效的市場管控還是有其必要性,此番美國SEC或許也正因為「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蛇」而做出了永久性禁止令的決定吧。